缴纳税款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近期很多小伙伴都在问:“2020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计算公式是什么?”今天,小编就在这里和大家聊聊2020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那些事儿!
一、2020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根据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按月缴纳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通过这款规定,我们可以额了解到缴纳税款期限要求,有按月进行,也有分季度。对于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这些期限的时间点,我们也要熟记在心,按时完成纳税申报。
二、如何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意:累积减除费用,我们以5000元/月*纳税人当年截止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公式计算得出。
三、2020个税申报截止日期
新个税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这条规定可以解释为:上个月15号之前,单位对于员工下个月的工资个税必须做好申报。因此,建议1月15月号之前,你可以申报填写的个人专项扣除。假设没有及时填写,你将无法享受专项扣除。
其实,这个并无多大影响,因为往后月份或者年度汇算清缴时,也是可以扣除的。
四、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如何实现征收呢?包括了两种方式:其一,可采用源泉扣缴;其二,也可用自行申报。什么情况下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呢?
1、 薪资取得超过两处;
2、 义务人没有扣缴;
3、 虽然义务人有扣缴,但扣除税款并没有按照税法规定。
以上便是关于2020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相关的所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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