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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有发票未付款的会计分录

货到有发票未付款的会计分录

2021-04-0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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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收到货物未付款且取得对应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2、企业支付货物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企业收到货物且取得对应发票然后支付款项,应当通过“原材料”等科目以及“应付账款”等科目核算。原材料是指生产某种产品的基本原料,是用于生产过程起点的产品。应付账款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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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购销企业,货已入库,发票下月才可以到,货物销售可以开具销项发票吗?可以用其他购进材料、维修等的进项发票留抵税额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2021-12-09 1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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