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入果树苗作为商品销售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果树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购入果树苗作为农业企业持有的资产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果树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购入果树苗,若作为商品销售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通过“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若购入果树苗作为农业企业持有的资产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通过“消耗性生物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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