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代缴义务人是受税务机关委托、按国家税法规定完成代征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由代征代缴义务人代征税款的征收方法,是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征收管理,方便群众纳税,对于不便直接征收、而有关单位又能控制的税源的一种有效征管形式。
代征代缴义务人有两种,分别为海关和委托代征单位。对进口的货物和物品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海关于办理报关进口计征关税的同时,代征代缴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对边远地区的零星税源,则一般委托乡、村和信用社等单位代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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