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对同行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四条:
1、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2、注册会计师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3、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4、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注册会计师应对同行承担责任,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处理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应当遵守相应的道德标准。注册会计师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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