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事由的是( )。
A: 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 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前手之间存在抵销关系
C: 汇票背书不连续
D: 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解析】在背书不连续的情况下,属于形式上的不连续,此时票据债务人可以行使对物的抗辩。其他选项均属于不得行使抗辩权的情形。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