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我们公司是国企的分公司,经营十几年了,一直遵循守法。我想问的是按税法规定应该实地核查吗?

来源 会计网
0
李方晗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没搞明白你所谓的核查是指的什么?

王家权 3年前 解答
*老师解答仅代表老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
没有找到满意的回答?
老会计作答,预计30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老师
新用户免费咨询

精选问题

分公司注销时,工商税务要实地核查吗?
这个看你们分公司的账务上是否存在重大的疑点了。没怎么经营的话,就不会
在同一市不同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非独立核算且不开票,还需要去做税务报道吗?设立分公司的目的是办证,不做经营的?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没有法人地位,并不能算作真正的公司,因此在业务、资金、甚至决策上都没有自主权,但分公司涉及业务往来,也需要申报纳税。设立分公司,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报道。
租入的办公楼,发生的装修费100多万,它是按几年来摊销,计入哪个科目,分录咋做?
大额装修费先归集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税法的相关规定不低于3年进行摊销
朋友开的商贸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我在朋友开的公司过账,按毛利润的20%给该公司,是多是少?
如果这家商贸公司的增值税税率是13%,那么过账扣20%的税率是不高的.
新税法实施后,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