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纳税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区别是什么

来源 会计网
0
纳税主体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有什么区别?
好自为之 1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纳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履行的主要义务在性质上属于纳税义务的有关主体均称为纳税主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纳税主体对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进行纳税。

刘欣雨 1年前 解答
*老师解答仅代表老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
没有找到满意的回答?
老会计作答,预计30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老师
新用户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