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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单位领导在收入多的情况下,经常让先计提一些没发生的成本或费用,这样做合法吗?我觉得不合适?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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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是按季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的。


收入多,费用少,在季度时,可以先计提费用,这样是为了避免出现先交了税,最后退税的情况。要知道,退税,税局是要企业提供资料查核的。这样,在汇算清缴时,那些计提的费用如果最终没有发生或最终没有取得成本费用发票的话,就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要交税就在汇算清缴时补缴。

何慧樱 3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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