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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单位领导在收入多的情况下,经常让先计提一些没发生的成本或费用,这样做合法吗?我觉得不合适?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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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是按季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的。


在季度时,收入多,费用少,可以先计提费用,这是为了避免出现先交税,后退税的情况出现。因为退税,税局是管得很严的,要企业提供资料查核的。说实在的,私营企业,80%都是不经查的。


这样的话,那些计提的费用如果在算清缴时没有发生或发生了没有取得发票的话,就在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调整之后,要交税就进行补缴。如果是这样操作的话,是合法的。



何慧樱 3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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