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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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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020年申请加计抵减政策,2019销售额符合加计递减政策就在2020年申请了,那2020年申请后,2019年抵扣的进项税额还可以在2020年加计10%进行抵扣吗?
fanfan fan 4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加计抵减政策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抵扣,2019年对于2020年来说已经跨年了

邓小桃 4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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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加计抵减政策?
没认证,就暂不计提加计抵减额额额
加计抵减问题?
如果11月才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要11月及之后认证的进项税,才能计提加计抵减
加计抵减的基数是哪一个?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若当月应纳税额为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能否结转下期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39号公告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你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按上述规定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