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是支票的一种,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现金的票据。现金支票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票面需明确标注“现金”字样,是初级会计考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节的核心考点。
现金支票的三大法律特征与实务解析
1.专属性:仅限支取现金
现金支票不得用于转账或背书转让,其功能与转账支票严格区分。
示例:某零售企业向员工发放年终奖,签发现金支票并注明“现金”字样,员工凭支票至银行柜台直接提取现金。
2.要式性:六项绝对记载事项缺一无效
根据《票据法》第八十四条,现金支票必须包含以下法定事项:
表明“支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可授权补记);
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全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与预留印鉴一致)。
违规案例:某企业漏填“付款人名称”,支票被银行拒付,导致收款人无法取款。
3.授权补记规则:灵活性与风险并存
金额:出票时可空白,由持票人补记,但补记前不得使用。
收款人名称:非绝对记载事项,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或持票人再授权他人补记。
考试重点:若金额补记后未加盖出票人签章,支票无效。
现金支票的使用流程与考试高频考点
1.签发与提示付款流程
签发:出票人填写法定事项并加盖预留印鉴(如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提示付款:收款人需在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银行提交支票,并交验身份证件(个人持票人)。
实务风险:超期提示付款的支票失效,需重新出票并承担滞纳金。
2.真题演练:绝对记载事项
多选题:
下列属于现金支票绝对记载事项的有()。
A.收款人名称
B.付款人名称
C.出票日期
D.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答案:B、C、D
解析:A为授权补记事项,非绝对必要记载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