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汇票是指付款人在出票后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它是初级会计考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节的核心考点,与即期汇票共同构成票据支付的完整知识体系。
远期汇票的核心特征在于“延迟支付”,通过承兑制度强化信用保障。例如,某茶叶出口企业与海外采购商签订合同后,签发一张“提单签发后90天付款”的远期汇票,采购商承兑后即可凭提单提货,出口商则在到期日获得货款。此类实务场景是初级会计考生理解票据信用工具属性的关键切入点。
远期汇票的三大法定类型
1.定期付款汇票(固定日期付款)
明确记载具体到期日(如“2025年8月15日付款”),无需计算付款周期,常见于长期工程款结算场景。例如,某建筑公司向钢材供应商签发定日付款汇票,确保资金与工程进度匹配。
2.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以出票日为基准计算付款期限(如“出票后60天付款”),适用于资金周转周期明确的交易。例如,某医疗器械经销商向生产商采购设备时,签发出票后90天付款汇票,利用销售回款周期覆盖票据期限。
3.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以承兑日(持票人首次提示日)为起算点(如“见票后30天付款”),需经过承兑程序方能确定到期日。例如,某化工企业接受客户远期汇票时,需在承兑后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自动计算到期日,规避人工计算误差风险。
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未记载付款日期的汇票视为即期汇票,而远期汇票必须明确标注付款时间类型。
远期汇票的四大法律效力
1.信用增强效力
承兑人(通常为银行)的签章将票据信用从企业商业信用升级为银行信用。例如,某新能源车企通过银行承兑远期汇票支付电池采购款,供应商因银行信用背书降低交易风险。
2.流通融资效力
持票人可在到期前通过贴现、质押等方式提前变现。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票据贴现息=票面金额×贴现率×贴现期,例如100万元汇票剩余90天到期,按年化4%贴现率计算,贴现息为100万×4%×90/360=1万元,持票人可获净款99万元。
3.抗辩限制效力
承兑后,付款人不得以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纠纷对抗善意持票人。例如,A公司承兑B公司签发的远期汇票后,即便B公司破产,A公司仍需向持票人C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4.责任连带效力
根据《票据法》第六十八条,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直接向任一债务人追索,例如持票人D公司可跳过承兑银行直接起诉出票人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