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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纳税申报是什么?哪些人需要办理?

2021-05-28 9:38  责编:小会  浏览:605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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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所得收入达到了12万以上,纳税人就需要按照规定自行进行纳税申报,很多人并不清楚具体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对此,会计网就这个话题为大家一一详解。

自行纳税申报是什么?

  问:自行纳税申报是什么?

  答:自行纳税申报,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申报收入并清算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问:哪些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答: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的所得?

  答: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或12万元以上的。

  (二)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9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问:一个人取得多项所得,应如何计算纳税?

  答:当纳税人兼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应纳税所得时,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同项所得要合并计算纳税。

  问:自行纳税申报的期限?

  答:(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季)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三)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四)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五)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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