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动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打通电子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最后一公里”。
政策解读
《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主要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深刻认识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会计工作转型。通过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实现电子凭证的全流程无纸化应用,可以充分发挥会计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将业务和财务人员从低效、重复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切实促进单位会计职能拓展和数字化转型。
二是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社会整体成本。通过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可有效降低各领域报销纸张打印需求、交易保管成本及碳排放量,实现对电子凭证会计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全要素优化组合水平,有效节约社会整体资源。
三是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财务造假、维护经济社会秩序。通过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提供了来源可靠、信息真实、可交叉验证的数据基础,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造假,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四是有利于满足基层单位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通过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可以有效解决“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归档难”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持续提升广大报销人员及财务人员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1.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
2.对于已参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的开具端单位,应进一步提升相关电子凭证开具(分发)能力,有效夯实推广应用工作基础;对于已参与试点并完成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的接收端单位,应巩固试点成果,拓展全流程处理能力覆盖的外部电子凭证种类,推进单位内部凭证电子化和结构化,实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深度应用;对于已参与试点、但未完成所有会计主体实现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的接收端单位,应继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单位整体全面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对于未参与试点的单位,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可充分借鉴试点先行经验,稳步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在本单位的应用。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健全完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体系;畅通电子凭证开具交付渠道;分类推进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发挥平台推广扩面支撑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应用,组织保障工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协调;加强技术支撑;加强宣传培训。
什么是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是指规范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接收、验签(验真)、解析、报销、入账、归档等处理的统一规则和数据标准,反映了电子会计凭证承载的全部会计信息。从物理形态上来看,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是一个电子文件包,包括模式文件和链接库等文件,用于定义元素、扩展链接角色等对象以及元素间关系等
电子会计凭证,是指以电子形式生成、传输并存储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原始凭证、电子记账凭证。电子原始凭证可由单位内部生成,也可从外部接收。本指南中所称的电子会计凭证或电子凭证主要指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原始凭证。
管理制度体系内容包括哪些?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子会计凭证的接收、验签(验真)、解析等;
2.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和入账相关要求,记账凭证与电子原始凭证之间的关联关系等;
3.电子会计凭证等相关会计资料的归档流程、归档时间、存储方式等,明确电子会计档案开放与利用的权限及审批流程;
4.数据安全、信息系统安全与业务安全管理、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系统安全评估等。
应用总体流程有哪些?
1.系统适配。接收端单位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适配,使其具备接收和处理电子会计凭证的能力。系统适配可借助财政部免费提供的基础工具包或相关会计软件服务商免费提供的个性化工具包,具体适配方法可参考工具包内附的使用说明。工具包及其使用说明通过“财政部会计司门户网站>会计信息化建设专栏>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应用”专栏发布,接收端单位可按需下载使用。
2.电子会计凭证接收环节。接收端单位可按照相关主管单位提供的方式获取电子会计凭证,并按本单位会计工作管理要求上传或推送电子会计凭证至适配的会计信息系统。
3.验签(验真)和解析环节。针对接收到的符合标准的电子会计凭证,接收端单位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验签(验真)和解析,确保电子会计凭证来源合法、真实可靠和未被篡改,并设置必要的程序防止其重复入账。
4.报销和入账环节。接收端单位使用上一步解析出的结构化数据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及对账等业务处理。在会计入账完成后,根据实际入账情况生成符合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入账信息结构化数据文件。
政策热点问答
1问: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有哪些配套材料及工具?
答:目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应用版)已通过财政部官网公开。同时,依据《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指南》,降低单位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学习成本,加强对单位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精准指导;此外,还财政部等部门组织有关财务软件公司制作了免费基础工具包和12种免费个性化工具包,以降低单位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过程中的系统改造成本。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及上述配套材料、工具包已在“财政部会计司门户网站>会计信息化建设专栏>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应用”专栏发布,应用单位可进行查阅下载。
2问:单位应如何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
答: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应用,涉及报销、入账、归档等各个环节,对单位的会计信息化水平有较高的要求,单位可自愿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为此,《通知》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强调充分考虑各单位在单位性质、规模、会计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应用。
各单位在评估单位自身会计信息化水平及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情况,明确应用的电子凭证范围,参考《通知》中总结的各类型单位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试点工作经验,梳理单位涉及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的相关系统(如报销、档案等信息系统),开展系统改造,实现电子凭证的接收、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无纸化处理,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
3问:未纳入《通知》范围的其他类型电子凭证如何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答:财政部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选择使用频次高、报销入账需求高的其他种类电子凭证,适时制定相关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完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指南和工具包,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其他种类电子凭证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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