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是指税务局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年度终了后,以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的一项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汇算清缴一般实行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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