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是企业通过处置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实际收回的本金及收益,是《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的核心考点之一。该项目属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企业投资回收能力。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的核心定义
该项目本质是企业“投资退出获得的真金白银”,具有三大核心特征:
投资退出性:仅核算实际收回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如出售股票、债券到期);
非利息性:不包含债权投资利息(利息单独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现金等价物排除性:短期高流动性投资(如3个月内到期的国债)不计入本项目。
与利润表投资收益的区别:
利润表投资收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如计提股权分红100万元但未到账);
现金流量表收回投资:仅统计实际到账现金(如次月收到分红款100万元)。
案例:某科技公司2025年出售持有的A公司股票,原投资成本500万元,成交价540万元,则“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540万元。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的四大构成要素
该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1.股权性投资收回
投资类型 | 核算规则 | 典型案例 |
---|---|---|
短期股权投资 | 持有期间≤1年(某企业出售3个月前购入的股票收回80万元) | 某基金公司季度出售股票收回2000万元 |
长期股权投资 | 持有期间>1年(某集团转让子公司股权收回1.2亿元) | 某上市公司出售联营企业股权收回5亿元 |
2.债权性投资本金收回
债券到期兑付:按面值收回本金(某企业持有国债到期收回100万元);
提前转让债权:折价或溢价转让(某银行将未到期企业债以98万元转让,原面值100万元)。
排除项:
债权利息收入:债券利息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可转换债券转股:转为股权时不计入本项目(计入“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金融资产处置收回
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买卖股票(某券商出售持仓股票收回300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持有后出售(某险资出售上市公司股份收回8亿元)。
4.特殊场景处理
投资亏损收回:本金部分亏损仍按实际到账金额列示(某企业投资500万收回480万,亏损20万仍填480万);
非现金资产置换:以物抵债部分不计入(如收回房产需在报表附注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