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权益性工具,从投资者处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该项目属于现金流量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组成部分,是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财务报告”的核心考点,考生需重点掌握其核算范围与实务处理逻辑。
核心规则:
包含内容:
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投资者直接以现金形式投入的资本(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排除范围:
非现金资产投资(如设备、专利等)不计入本项目,仅在附注中披露。
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或利润分配获得的资本不计入。
示例:某科技公司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亿元,支付券商佣金及发行费用500万元,实际收到现金净额9,500万元计入本项目。
核心构成与实务解析
1.股权融资收到的现金
核算规则: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实际收到的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入股或原股东增资时以现金形式投入的资本。
特殊处理:若发行费用由企业承担(如审计费、法律顾问费),需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案例:某生物医药企业以每股10元的价格发行100万股,支付发行费用80万元,实际收到现金净额920万元(1,000万-80万)计入本项目。
2.债券融资收到的现金
核算规则:
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债务工具收到的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注意:债券利息支付属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不计入本项目。
案例:某制造企业发行5年期债券募集资金5,000万元,支付承销费100万元,实际收到现金净额4,900万元计入本项目。
3.其他权益工具融资收到的现金
核算内容:
优先股、永续债等权益性工具募集的现金净额。
投资者以现金形式投入的资本公积(如资本溢价部分)。
案例:某物流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收到现金投资2,000万元,其中1,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全部现金流入计入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