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是会计处理中将固定资产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分摊的过程,反映了资产价值的逐步消耗,确保成本与收益的合理匹配。作为《初级会计实务》的核心考点,初级会计考生需重点掌握其原则、方法及实务应用。
计提折旧的核心原则与会计处理要求
权责发生制原则
计提折旧遵循权责发生制,无论款项是否支付,只要资产参与生产经营,其损耗价值就需分摊到受益期间。例如:企业购入一台10万元的生产设备(预计使用5年),即使款项未付清,仍需按月计提折旧。
折旧范围与时间规则
应计提折旧的资产:除“已提足折旧仍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所有固定资产均需计提折旧。
起止时点:当月增加,下月计提;当月减少,当月仍提。例如:6月购入的电脑,7月开始计提;6月报废的车辆,6月仍需计提折旧。
价值分摊依据
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已计提减值准备。残值需合理预估,如一台设备原值50万元,预计5年后残值5万元,则应计折旧额为45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的四种经典方法解析(附案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可选以下方法:
方法 | 适用场景 | 计算公式 | 案例说明 |
---|---|---|---|
年限平均法 | 价值损耗均匀的资产(如房屋) | 年折旧额 = (原值 - 净残值) ÷ 预计年限 | 厂房原值100万,残值10万,使用10年 → 年折旧9万 |
工作量法 | 使用频率不均衡的资产(如车辆)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原值 - 残值) ÷ 总工作量 | 卡车原值30万,总里程50万公里 → 每公里折旧0.6元 |
双倍余额递减法 | 技术更新快的设备(如电子设备) | 年折旧率 = 2 ÷ 预计年限 × 100% | 电脑原值1万,预计5年 → 第1年折旧4,000元 |
年数总和法 | 前期损耗大的资产(如机械) | 年折旧率 = 剩余年限 ÷ 年数总和 × 100% | 机器原值12万,预计3年 → 第1年折旧率3/6=50% |
计提折旧的常见误区与实务要点
误区纠正
误区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替代折旧”
折旧是价值系统性分摊,减值准备是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调整,二者性质不同。
误区2:“所有资产均需预留残值”
预计净残值可为0,但需有合理依据(如报废无回收价值的设备)。
实务操作要点
折旧政策一致性:方法、年限、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符合准则第19条)。
税务差异处理:税法允许加速折旧的资产(如高新技术设备),会计上仍可按直线法计提,产生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