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该金融资产所支付的全部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净额。其核心特征包括:
初始入账原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构成范围:包括购买价款、手续费、税费等直接成本,但不包含应收利息或股利;
动态调整:资产负债表日需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法律要求:
交易费用(如佣金、印花税)不计入成本,而是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若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或利息,需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税务处理时,计税基础包含交易费用,与会计成本存在差异需纳税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支付价款-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支付价款中包含的交易费用(若交易费用额外支付,则无须扣减)。
交易性金融资产概述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1)会计科目的设置。
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公允价值变动、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等情况。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又下设“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三个二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