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需根据投资类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持有目的选择对应的会计处理方式。这是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资产”和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的核心考点,需通过“应收股利”“投资收益”等科目核算。
基本原则: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直接确认投资收益,权益法下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
不同投资类型的会计分录处理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始购买:
若购买价款包含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需单独计入“应收股利”。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告未发放部分)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持有期间收到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原已计提部分)
投资收益(新增宣告部分)
案例:某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收到被投资方宣告的现金股利1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应收股利100,000
2.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持股比例低,无重大影响):
收到股利时直接确认投资收益。
宣告发放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权益法(持股比例高,有重大影响):
收到股利需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宣告发放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案例:某制造业企业持有A公司30%股权(权益法核算),收到A公司宣告的现金股利50万元:
借:应收股利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00,000
3.债权投资
利息收入确认:
分期付息债券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利息计入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计提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